专 业 | 科类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动画(日语国际课程班) | 文史 | 357.5 | 274.5 |
动画(日语国际课程班) | 理工 | 315.5 | 256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 文史 | 348.5 | 264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 理工 | 322 | 279 |
工艺美术(漆艺、雕刻、艺术与空间、艺术品衍生、首饰) | 文史 | 359.5 | 267 |
工艺美术(漆艺、雕刻、艺术与空间、艺术品衍生、首饰) | 理工 | 311 | 253 |
视觉传达设计(人物造型设计) | 文史 | 334 | 272 |
广播电视编导 | 不分文理 | 82 | 70.5 |
音乐表演 | 不分文理 | 90.07 | 75.53 |
表演(影视表演) | 不分文理 | 94.67 | 69.67 |
表演(曲艺表演) | 不分文理 | 86 | 71 |
表演(模特表演) | 不分文理 | 95 | 61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 | 不分文理 | 94.67 | 77.3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不分文理 | 93.33 | 87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不分文理 | 92.75 | 60 |
摄影 | 不分文理 | 93.67 | 69.5 |
书法学(书法教育) | 不分文理 | 80.6 | 60 |
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是在专业课获得本省美术联考合格的前提下,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50%。
在综合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专业对于有联考的省市我校承认并使用联考成绩,没有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加试,在专业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才可以报考。
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取文化课成绩高的学生。若省市有特殊规定的参照省市制定的原则执行。
以上是北京城市学院2018年艺术类考试录取分数线情况,仅供考生报考参考,更多关于各省各高校艺考信息请持续关注高三网艺术特长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