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还原反应的基本原则是氧化剂得电子总数和还原剂失电子总数相等,即电子守恒原则,表现为化合价降低总数和升高总数相等。
有效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根据氧化还原的特征配平(主要是电子守恒),适用于双元素氧化还原或歧化反应
1'根据氧化还原的元素配平 标出发生氧化还原的原子的前后化合价,用双线桥标明化合价升降数(即失得电子数),然后求最小公倍数,再用最小公倍数除以升降数,交换即得系数
2'根据氧化还原的分子配平 标出每个分子中元素化合价升降的代数和,求最小公倍数,除以代数和,交换即得系数
二、根据质量守恒定律配平(通法),但计算量大,通常只用于难配平的方程式
1'把各项的系数分别设为未知数,然后根据原子守恒列出方程组(一般是不定方程组),再把含最少未知数的关系式代入化学方程式,将系数化到最简
2'由于上一方法的计算量特别大,所以可以采取定“一”法 将第一项的系数定为一,然后对其他项的系数设元,列方程组求解,最后将系数化到最简
[注:对于反应物和生成物同的化学方程式,其配平的结果不一定是相同的]
配平三原则:
1、得失电子守恒:氧化剂和还原剂得失电子总数相等,化合价升高总数==化合价降低总数;
2、质量守恒: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和个数不变 ;
3.电荷守恒:离子反应前后,所带电荷总数相等。
氧化还原反应历程
氧化还原反应前后,元素的氧化数发生变化。根据氧化数的升高或降低,可以将氧化还原反应拆分成两个半反应:氧化数升高的半反应,称为氧化反应;氧化数降低的反应,称为还原反应。氧化反应与还原反应是相互依存的,不能独立存在,它们共同组成氧化还原反应。
反应中,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还原剂,生成氧化产物;发生还原反应的物质,称为氧化剂,生成还原产物。氧化产物具有氧化性,但弱于氧化剂;还原产物具有还原性,但弱于还原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