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飞行学员的学制及培养模式
高中生飞行学员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军地高校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
北大、清华、北航“双学籍”飞行学员: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和学生本人志愿,从空军航空大学招收录取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筛选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于8月底前送地方高校培养。学员在地方高校进行学历教育期间的通识教育和专业课程学习,在空军航空大学进行飞行专业学习。学员同时拥有军地高校学籍,学制四年,学历本科。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毕业证书,并按规定授予相应学位,分配到军队从事飞行工作。学员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心理、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地方高校学习的,退回空军航空大学按有关规定处理;因身体原因不适合飞行的,停止飞行专业学习,转入相关军队院校学习地面专业。
空军招飞对象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普通中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男性,1999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二、身体基本条件
(一)身高:在164-185厘米之间。
(二)体重: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体重可放宽到50公斤以上。实际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身体匀称。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三)视力:空军“C”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均在0.8以上,且未做过角膜准分子激光术、佩戴角膜塑形镜(史)。
(四)血压:收缩压在100-138mmHg之间,舒张压在60-88mmHg之间。
(五)色觉:无色盲、色弱。
(六)无影响功能或军容的文身、刺字、瘢痕等。
三、文化条件
必须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预估高考成绩在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上。空军招飞属于提前批次录取,报考空军招飞不影响报考其他院校和专业。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选拔程序
空军招飞选拔包括初选、复选、定选和录取四个阶段。
初选:2018年9月至11月,在学校驻地周边地级以上城市设立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步体检。
复选:2019年1月至4月,在沈阳招飞选拔中心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复选名单将依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择优遴选确定。
定选:2019年6月至7月,在北京空军招飞局检测基地进行,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集中选拔,主要包括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人员名单。
录取:2019年7月,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投档,录取原则高考前将在空军招飞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