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并取得相关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
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1、贷款规模和用途。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为1000-6000元之间的整数,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
3、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包括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读书期间无利息)。
1.学生提出申请。
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6.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7.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8.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9.贷款的发放。
10.贷款的偿还。
1、当借款人毕业时,若是在国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则需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在展期内,继续享受国家的贴息政策;
2、当借款人结束学业时,需一次性还清贷款或者办理分期还款业务,国家停止贴息,借款人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1)毕业离校前,借款人有以下一些事宜需要提醒注意:参加还款确认说明会;签订还款协议;填写个人资料确认书;上网填报信息;办理离校手续时,领取助学贷款相关资料;保存好存折、借记卡以及贷款合同、还款协议、还款计划书等重要凭证。
(2)分期还款还要注意:还款时应使用贷款时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每月截止日前,存入下月应还款项;每月初可查询上月还款情况;遵守还款协议的等的内容,出现问题时,应与银行及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