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应届毕业生指:
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这点大家都已经清楚,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除了顺利应届毕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的考生,也可按应届生资格来对待的,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
高校应届毕业生:
指在国家承认的高校就读的,在该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包括成人高考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XX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
指XX年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一般是该年拿毕业证的学生。(注意:应届毕业生与XX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区别,应届毕业生注重就业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都可称应届毕业生;而XX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注重年份,指国家承认的高校国民教育学历XX年毕业的所有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分四种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3.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目前国考的政策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具体以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为准。
本文,我们以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聘职位表为例,截取了职位表中有关应届毕业生问题的一些要求与说明,主要分为三类:2015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限应届毕业生三类。
2016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即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看到符合条件的职位都可以选择报考。
2018年应届毕业生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其中最“正宗”的应届毕业生指的就是2018年毕业的考生。因此职位表中无论是限定“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是“应届毕业生”,还是“2016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你都是符合条件的标准考生!
有人问已经签订三方协议了,还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么?需要明确这一点,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已签署就业协议但并未报到的,可和公司协商解约,明确到时候能够重新进行派遣即可。但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算是落实工作了,不能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另外有些先就业,后读书的考生,有过基层工作经历,那么在报考的时候既可以选择需要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也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报考。
应届毕业生
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通俗地讲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聘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包括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但未就业,2016、2017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档案不在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