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画: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34名,并列34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808分。
二、书法学: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2名,并列2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5.577分。
三、造型艺术: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44名。
四、艺术设计: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185名,并列18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2.331分。
五、建筑类: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文科: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5.676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522分。
理科: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069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268分。
六、美术学: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6.577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8.510分(其中山东省录取至100.189分)。
七、艺术学理论: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360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745分。
八、实验艺术: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3名。
九、城市艺术设计:
1.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88名,并列28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1.165分;
2.造型艺术兼报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53名;
3.设计学类(家居产品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18名,并列4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729分。
十、新疆协作计划:
造型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名。
十一、港、澳、台、华侨:
1.造型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8名;
2.实验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名;
3.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9名;
4.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5名。
1、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2.75、其他省不低于202.57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2、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分,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50分、其他省不低于550分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3、艺术史论
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5.34、重庆不低于120、河南不低于118.22、山东不低于118.15、其他省份不低于116.94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人数15名。
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2.5/北京入围线48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关于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录取分数线(辽宁) | 录取分数线(省外) | |
01 | 130406T | 中国画 | 230.75 | 233.00 |
02 | 130403 | 雕塑 | 232.25 | 230.50 |
03 | 130402 | 绘画 | 224.80 | 223.40 |
04 | 130310 | 动画 | 213.99 | 221.34 |
05 | 130404 | 摄影 | 247.60 | 263.06 |
06 | 130311T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251.20 | 270.93 |
07 | 130503 | 环境设计 | 260.41 | 259.41 |
08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63.01 | 263.80 |
09 | 130504 | 产品设计 | 264.80 | 267.41 |
10 | 130505H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一志愿) | 600.00 | 674.99 |
11 | 130508H | 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 | 592.99 | 675.00 |
12 | 130405T | 书法学 | 238.13 | 276.94 |
13 | 130401 | 美术学 | 408.00 | 475.00 |
14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252.81 | 262.21 |
15 | 130507 | 工艺美术 | 252.20 | 266.40 |
16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258.41 | 267.60 |
17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252.60 | 265.20 |
文史类:
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文化投档最高分469分,最低分404分。
艺术理:
艺术设计专业:文化投档最低分308分;专业录取最低分232分
艺术文:
1、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旅游产品设计)四个美术类专业按计划总数的1:1.5比例合并投档。
文化投档最低分302分;专业录取最低分231分【最后3名考生省美术统考成绩并列,录取文化成绩高的331分(考生号:17372523130603);退档文化成绩低的321分(考生号:17371402130489)、319分(考生号:17370281130433)】
2、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妆扮)专业:文化投档最低分288分;专业录录取最低分199.66分。
小编推荐:湖北美术学院艺术专业录取分数线及合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