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数据来源于2017年招生章程,2018年如发生变化请以长春健康职业学院官网最新信息为准。
专科专业:
(一)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二)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三)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四)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五)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六)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点击查看:长春健康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困难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困难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及相关程序:
学校对学生的资助坚持扶持与解困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通过资助,鼓励引导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推行以勤工助学为主导,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的助学措施。经济困难学生主要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方式来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对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视情况会给予其它方式的资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奖学金;
(二)勤工助学;
(三)临时困难补助。
具体工作的开展依据《长春健康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会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资助。
长春健康职业学院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长春市高新大学城,占地面积18.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8万平方米,毗邻长春市百花园、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动画学院等高等学府,风景秀丽,交通方便,人文气息浓厚。学院办学条件完备,拥有可以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实验室、实训室、校内实习基地、体育馆、室内外网球场、灯光足球场、迷你高尔夫球场、艺术体操等多功能设施。
创建时间 | 学校类型 | 学科类型 | 隶属单位 |
2016年 | 民办 | 综合 | 吉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