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四个科目。音乐教育: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或器乐)、副项(器乐或声乐)五个科目。音乐学课程体系涵盖音乐美学、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作曲技术理论(如和声学、对位法、曲式学)以及表演理论等方向。

音乐理论基础类
基本乐理:学习音乐的基本理论知识,如音高、音程、和弦、调式、调性等,是音乐学习的入门课程。
视唱练耳:通过视唱和听觉训练,培养学生的音准、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音乐表达能力,是音乐专业中重要的基础技能课程。
和声学:研究和弦的结构、连接和功能,以及和声在音乐作品中的运用,为音乐创作和编曲打下理论基础。
曲式与作品分析:分析音乐作品的曲式结构、主题发展、和声布局等,帮助学生理解音乐作品的构成和创作手法。
音乐历史与文化类
中国音乐史:学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音乐文化、音乐作品、音乐家以及音乐理论的发展脉络。
外国音乐史:了解西方音乐从古至今的发展历程,包括各个时期的音乐风格、流派、代表作曲家和作品。
中外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民间音乐风格、特点、表现形式和文化内涵,拓宽学生对音乐的认知视野。
音乐技能类
声乐:学习歌唱的技巧,包括呼吸、发声、共鸣、咬字等,以及不同风格声乐作品的演唱方法和表现技巧。
器乐演奏:选择一种或多种乐器进行学习,掌握乐器的演奏技巧、演奏方法和曲目,常见的乐器有钢琴、小提琴、古筝、二胡等。
合唱与指挥:学习合唱的声部配合、音色统一、作品处理等,以及指挥的基本手势、节奏感和对音乐作品的整体把握能力。
音乐创作与理论类
作曲技术理论:包括作曲基础、歌曲写作、器乐曲写作等,学习音乐创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配器法:研究不同乐器的音色特点、演奏技巧以及在乐队中的组合运用,为音乐作品进行配器编配。
复调音乐:学习复调音乐的写作技巧,如对位法、卡农、赋格等,培养学生的多声部思维能力。
音乐教育类
音乐教学法:研究音乐教学的原理、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在音乐教育方面的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
音乐教育心理学:了解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的心理特点和规律,为音乐教学提供心理学依据。
其他相关类
音乐美学:探讨音乐的美学本质、审美特征和音乐与情感的关系等,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理论素养。
艺术概论:学习艺术的基本理论、艺术的发展规律以及不同艺术门类之间的关系,拓宽学生的艺术视野。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音乐表演又分为器乐和声乐两个方向。
音乐表演类
器乐方向:总分300分,科目有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声乐方向:总分300分,科目有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音乐教育类
总分300分,科目有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和器乐(考生自选声乐或器乐分别作为主、副项,其中主项165分,副项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