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综合考试(仅中职类):2026年3月14日 9:00-11:30。高中类考生无需文化统考,以会考成绩(占 40%)+ 院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占 60%)作为录取依据。中职类考生以文化综合考试(占 40%)+ 院校职业技能测试(占 60%)作为录取依据。

(一)“高中类”考生
对符合报考条件和高职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类”考生, 不组织文化考试,但须参加高职招生院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 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二)“中职类”考生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中职类”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 “文化综合考试”和高职招生院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综合考试为合卷,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 的内容,总分300分,闭卷。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 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为2026年 3 月 1 4 日 9 : 0 0 - 1 1 : 3 0 。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招生院校组织,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三)“专项类”考生
对符合报考条件和高职招生院校要求的“专项类”考生, 须参加高职招生院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 性测试。
(四)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 “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 能适应性测试”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 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 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 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 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2. “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 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 考试卷面成绩÷3。
3. “专项类”考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使用“职业技 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成绩要求:“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 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 “中职类”考生(“3+4”中本贯通、 “3+3”和“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转录成功考生及符合录 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 成绩的、“专项类”考生(符合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 一律不得参加录取。
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必须对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进行诚信自查,并对所填报的报考身份信息负责。报名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组织专门的资格审查工作。若考生在考试阶段被发现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将被取消考试资格;若在入学前或入学后被发现,则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可能面临学籍取消等后果。对于毕业后才被发现的学历造假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宣布学历证书无效,并责令收回或没收。若涉嫌犯罪,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职招生院校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包括“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以确保教育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对于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都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