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山东财经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山东财经大学进行查询。

一、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山东财经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山东财经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山东财经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山东财经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一、山东财经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山东财经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山东财经大学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sdufe.edu.cn/
二、山东财经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六条 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或因其他原因愿意 转入其他专业的,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 得转专业:
(一)通过特殊类型(包括保送生、综合评价招生、艺术类、 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预科生及内地高中班等)招生 计划录取的;
(二)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三)毕业前一年的;
(四)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五)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六)欠缴学费的;
(七)其他不适合转专业的情形。
第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非中外合 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八条 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其他校企合 作办学专业;非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校企合作办学 专业。
第九条 莱芜校区学生只能申请在莱芜校区内转专业;非莱 芜校区的学生不得转入莱芜校区。
第十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只能提交一次转专业申 请。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 学校每年 4 月份安排启动一年级本科生转专业工 作。教务处负责制定每年转专业工作方案,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
第十二条 各学院负责依据本学院专业建设需要及教学资 源条件,拟定每年各专业接收计划,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审批后, 由教务处汇总并公布。学院拟定专业接收计划应符合以 下要求:
(一)金融学、会计学各专业接收计划原则上为两个自然班, 单独编班。
(二)经济学、财政学、财务管理、金融工程各专业接收计 划原则上为一个自然班,单独编班。
(三)外语类专业现有人数加上接收计划后,平均班额不超 过 35 人,不增加班级数。
(四)其他专业现有人数加上接收计划后,平均班额不超过55 人,不增加班级数。
第十三条 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院应制定转专业选拔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报名条件、报名方法、考核办法、选拔原则等, 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向学生公开。
第十四条 具备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应根据学校转专业 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填写“ 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 申请表 ”(附件 1),交所在学院审批。学院应充分尊重学生意愿, 严格审核资格条件,各专业批准转出申请人数控制在专业人数的 60%以内。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超过专业人数的 60%时,第一学年 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经所在学院批准转出的学生将“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专业所在 学院,按要求参加选拔。
第十五条 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 院应按照公布的转专业选拔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选拔工 作,确定专业拟接收名单。各专业未完成的接收计划不得调剂使 用。
第十六条 转入学院应将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由教务处汇总后集中在学校网站公示,公 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名单有异议或名单内学生自愿 放弃转专业的,应直接向教务处反映, 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做 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报请学校转专业 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七条 非一年级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只能申 请转入本人高考当年生源地同科类招生且录取分数线线低于学生 高考总分的专业,原则上应先申请所在学院的其他专业。具体程 序如下:
(一)学生本人填写“ 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审 批表 ”,并另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
(二)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学生资格条件及所交材料,确 认情况属实并同意转出的, 由所在学院将签署意见的审批表及相 关材料转交至转入学院。
(三)转入学院负责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确认学生适合在转入专业培养并经集体研究同意接收的, 由学院将签署意见的审 批表报送教务处。
(四)教务处对转专业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 由教务处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 名单有异议的,应直接向教务处反映, 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做 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报请学校转专业 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八条 除特色教学班学生因淘汰退出机制转回原专业 外,其他经公示确定的转专业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回原专业。 公示期内自愿放弃转专业的,视同已转换一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