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在新疆招生代码为:1894。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代码为:12、录取最低分为400分,法学专业代码为:07、录取最低分为450分,工商管理专业代码为:10、录取最低分为393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代码为:08、录取最低分为396分,社会工作专业代码为:11、录取最低分为396分,对于2025年有意报考上海政法学院的新疆考生来说,了解上海政法学院的招生代码和专业代码是志愿填报的第一步。

| 院校招生代码 | 学科 | 专业名称 | 专业招生代码 | 最低分 |
|---|---|---|---|---|
| 1894 | 文科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06 | 488 |
| 1894 | 理科 | 电子商务及法律 | 12 | 400 |
| 1894 | 文科 | 国际政治 | 04 | 469 |
| 1894 | 理科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8 | 396 |
| 1894 | 文科 | 广播电视学 | 05 | 488 |
| 1894 | 理科 | 社会工作 | 11 | 396 |
| 1894 | 理科 | 工商管理 | 10 | 393 |
| 1894 | 理科 | 法学 | 07 | 450 |
特殊类型招生:若报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等,需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如竞赛证书、个人陈述),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
选科要求:理工科专业普遍要求“物理+化学”,文科专业无限制,需结合自身选科填报。
服从调剂:平行志愿批次中,服从专业调剂可降低退档风险,但需权衡是否接受调剂专业。
参考历年录取数据:多参考上海政法学院在新疆近三年的录取分数线和位次,结合自身的成绩和位次,合理预估被录取的概率,选择合适的专业和志愿顺序。
招生咨询:通过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网“在线咨询”功能或电话,直接向招生办老师确认代码、专业要求等细节。
历史沿革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08年,成立于1956年的司法部上海法律学校(后更名为“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2024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