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高考加分政策主要有烈士子女加2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加2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湖南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湖南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适用于向全国所有在湘招生高校投档时使用,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
5.湖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含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下同)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
对湖南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优惠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三统一”),即具有湖南省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3年实际就读,申请时的户籍与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方可享受少数民族优惠加分政策。具体规定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湘民宗通〔2023〕10号)执行。
1.少数民族加分大幅缩限
分值递减:湖南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从2023年的15分降至2025年的10分,且需满足“户籍、学籍、实际就读连续3年统一”的“三统一”条件。
民族自治地方包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吉首市、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泸溪县、永顺县、龙山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
2.取消部分群体加分:湖南少数民族乡、散居地区及自治州汉族考生的加分政策自2025年起全面取消。
3.归侨及台籍考生加分减半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的加分从10分调整为5分,且仅限全国在湘高校投档时使用,不适用于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项目。
4.地方性加分项目全面退出
湖南江永县、绥宁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于2025年正式取消,此前该项目分值已从20分逐年递减至5分。